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吗,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吗

我想问一下,都说考上体制内不能干兼职,发头条写文章可以吗?
挣稿费有什么错。很多领导人还出书挣稿费呢。头条同样给的也是稿费。多宣传正能量,多写有营养的作品。书写文字是任何人的自由。自己写点文章这也有错吗?
但有的人用文字传播错误的信息和抨击一些事情,甚至是人,这就不行了。
体制内禁这禁那,把吃饭喝水也和老百姓区分了得了。谁敢下这样的命令啊。体制内禁止干***是指的不能从事商业性质的经营。怕的是有人***。
前几年我们单位清查从上到下把所有人都查了一个遍,查有没有人注册公司,担当其他单位的法人或是股东等。弄的怨声载道的,一个月挣几千块钱的工资,咱不会贪赃枉法也不会利用职业谋***,还不让人有点别的收入了,做的事儿不犯法不违规的。
最好不要写,你发过的东西都是留底的,你现在写的东西,可能过几年后你会发现一些不恰当的。一些东西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别有用心人攻击你或者限制你的把柄,职场没那么温柔。
体制内可以发头条写文章啊,也不违规不***。
在单位就不要写了,万一被纪检抓住[呲牙]
下班了,可以发头条写文章。即满足了个人兴趣爱好,又有可能获得额外收入,是一件非常好的两全其美的事。
有想法就付诸于行动吧,加油!
任何人发头条写文章都可以,前提是不能违法犯罪,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如果是体制内的人,还不能违反党纪政纪。
体制内的人不能干***,指的是体制内的人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干******,更不能违反犯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你是体制内的人,还是体制外的普通老百姓;无论你做什么,都得守规矩。规矩就是规则,就是国法和党纪政纪。
我国目前没有限制任何人自己业余时间劳动的法律规定,包括体制内工作人员。
现代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给大家提供了个人面向社会交流的平台,这使得个人和社会进行思想交流的障碍大大降低。写文章,创造精神财富属于脑力劳动,即可以丰富个人的精神生活,也可以向大众提供自己劳动成果。我国宪法规定,每一位公民都有依法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公民,无论进行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都是宪法保护权利义务。在头条上写文章也是从事脑力劳动的一种形式,只要合法,谁会禁止呢?
当然,任何行为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不允许体制内人员***也是需要依法鉴定。体制内人员的所有行为应该遵守法侓法规的规定,做守法的表率。如果***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然是不允许的。体制内人员经商办企业,有的会因为身份问题产生社会公平、***等问题,这些都是违法的,不允许的。但是,利用下班后时间,有写作特长,写一写积极向上的作品,有法律规定不允许吗?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搞科学研究、发明创造,为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这些不仅仅是允许,而且是鼓励的。比如,作为公职人员的教师,各级各类学校都鼓励大家写论文、搞发明创造等等工作的,这些成绩都是受到鼓励的事情。当然,你要利用业余时间办理补习班,这是不允许的。因为国家提倡给学生减轻负担,办补习班是违背法侓法规政策在这方面规定的。
作为公职人员,要精通专业,也要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带头模范执行。对那些行为是禁止的规定要学习掌握,这就避免了这种“困惑”了。
事业单位人员可否***?
“***”是指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或经本单位同意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为聘请单位服务。***人员不改变隶属关系,其编制、工资、考核、晋升均不脱离原单位。
根据《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或者***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经济实体,是指各种类型的企业以及赢利性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当然也包括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首先,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的,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过相关机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领导干部***,应当确定其本职和***。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的职务为本职,其他职务为***。
其次,即使是经过批准***
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不能擅自领取***单位发放的***薪酬或
者其他收人(包括奖金、津贴及顾问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酬金)。这里所说的“违反规定”主要包括,1993年10月5
曰《***中央国务院关于反***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
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 4号)等有关规定。
事业单位向所办企业派出的出资人代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视为履职行为,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兼任企业经营者职务,确需***的,应经过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并作为重大事项报告。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jrc.cn/post/1450.html